前7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3%
这是理学家所反对的,也是传统思维方式所不允许的。
对理分析最多的朱熹,也是以理气不离不杂为其立论根据,他虽然从逻辑和本体论上对理气关系进行了区分,却没有对理的概念结构提出更多的解释。他的著名的拔本塞源之论,就是从自己心上解决问题。
这种影响是双向的,决不是单向的。要作出正确的选择,就要以人的内在潜能或善为前提,就是说,心自有诚,心自有善,自成其心,就是自成其诚,使自己的诚性得到自觉、得到实现。言是表达意的,因此,他并不否定语言的作用。其他各家,如名家与墨家接近,道家则与儒家为盟。同现象学的最大区别是:中国传统思维不是用排除经验的方法,把现象仅仅局限在纯主观的范围内,从而回到事物本身去,以便为世界设定意义。
心中自有乐地(乐广语),不需要向别处去寻求幸福和快乐。[115] 孟子并不反对以形色为性,但是如果仅仅以此为性,就会以小害大,所以他又提出养心莫善于寡欲,即不能为食色之类所累。天地以生物为心,而人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[8],就是很好的说明。
这里,心灵以其存在为前提,不是以其本体即实体为前提。[14]《学言下》,《刘子全书》卷十二。我们或许可以说,它是价值意味的,但却不能说,它是完全超绝的。如上所说,中国哲学境界说,固然有理性特点,但又不是一个理性的问题,更不是纯粹理性的问题。
牟宗三先生对此似有所批判,但是由于他的形上学立场,这种批判极其有限,因此同样强调理性与情感的对立。我们说,中国哲学的心灵境界说是整体论的,意思就是说,心灵境界既包括认识,也包括情感和欲求(意志、意向),它们是相互影响、相互作用的,不只是认识作用于其他,而其他方面对认识毫无作用,更不是单纯认识或智的问题。
当我们说情境时,就不仅是审美问题,而且有道德与认识问题。[17] 康德:《判断力批判》上卷,第146页。如果从事实与价值的角度而言,二者也是统一的,或者说是不分的。周敦颐所谓窗前草不除,与自家意思一般,张载所谓闻驴鸣,程颢所谓生意、鸢飞鱼跃,活泼泼地,程颐所谓物获其生,遂其性,朱熹师生之间所谓体验未发前是何气象,无不透露出这种体验,真所谓肫肫其仁,渊渊其渊,浩浩其天。
主观上的心境修养,到什么程度,所看到的东西,都往上升,就达到了什么程度,这就是境界,这个境界就成为主观的意义。它不仅能够使人的人格得到提升,而且能够使事物得到改变,产生某种实际效果。说它是超越,是对感性存在而言的。从一定意义上说,人的心灵确实具有无限性,但这不仅仅是智的无限,它还有其他意义在。
心本体就是宇宙本体,宇宙本体也就是心本体。消化康德而归于儒圣,这是他的哲学宗旨,但他在消化康德的同时,也就吸收了实体论思想,并以此来解释中国的儒家哲学。
他把心灵的一切机能或能力归结为三种,即认识机能、愉快及不愉快的情感和欲求的机能[11],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三个批判。按照这种超绝的心灵学,情感只能被限制在感性的、后天的、经验的、心理学的层次,而理性则只能是先验的、超越的、形而上的。
[31]《答横渠张子厚先生》,《二程集》,中华书局1981年版,第460页。儒家哲学则不关心这样的问题。但在儒家看来,作为本体的人与作为现象的人是能够统一的,而且是必须统一的。但是牟先生把他的道德形上学建立在无限智心、知体明觉之上,是否解决了自由意志何以可能的问题呢?看来这同样是一个相当麻烦的问题。境界很高的人,并不是进入另一个世界,他也是平常人,做平常事,但是他的所作所为,虽是平常事,却具有不平常的意义,不仅如此,它还有不平常的作用,而且是能够看得见的。中国的儒家都以复性为其目的,所谓复性就是实现天人合一即性天通(薛瑄语)的境界,这里确实需要直觉,但是如果没有情感,这种境界会是什么样子呢?儒圣之学所要实现的境界,决不是赤裸裸的绝对命令、道德法则。
牟宗三先生把绝对命令变成本心的定然命令,而与自由意志合一,似乎是突出了心灵的主观原则,但本心归根到底仍然是超绝的绝对的理性实体,这一点并没有什么改变。[19] 康德:《实践理性批判》,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,第108页。
在这一点上,它同康德哲学也有重要区别。冯友兰先生解释天地境界中人,所作所为同平常人一样,或同道德境界中人一样[9],如果这样,他的境界就体现不出来,所谓超道德的意义也体现不出来。
牟宗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提出人而神的命题,他也想在心灵中解决宗教问题,但由于他承认神或神性既是道德实体,又是宇宙实体,因此不得不走向神学之途。无情之理,只是孤悬之物,是断灭空,根本不存在。
由自然情感而提升为审美境界,就是所谓乐。情并不是被动地被产生,而是主动地去实现,情的上提是理性化、客观化的过程,上提而达到某种程度,就实现某种境界。除此之外,一切道德情感与道德法则毫无关系,或者只能起消极破坏作用,因而必须斥退。[24] 牟宗三:《自律道德与道德的形上学》,《牟宗三新儒学论著辑要》,第326页。
[2] 牟宗三:《智的直觉如何可能?》,《牟宗三新儒学论著辑要》,第364页。牟先生说过,心可以上下其讲[22],这本来很好,但他只从上面讲智心,讲知体,即所谓本心,情感则只能从下面讲,而且下落之后,很容易成为私欲之心、私欲之情。
他虽然说过道德情感是决定意志的一个原因,是实现原则,但实际上仍然是如何感兴趣、如何感发之类。这至少说明,康德在一定程度上承认,道德情感同审美情感(鉴赏属于审美情感)是有联系的。
西方有一派被称为情感主义的哲学家、伦理学家,确实看到伦理与情感的关系,用情感解释伦理,他们否定了道德形上学,更加重视心理问题,但是,他们并没有否定道德形上学关于情感的基本观点,仍然认为情感是私人的、主观的、相对的、易变的,因而否定了一切伦理价值。这样说,并不违背中国哲学的精神。
康德的目的论哲学同儒家哲学并不一致。康德认为,作为本体的人与作为现象的人,就如同物自体与现象界一样,是绝然对立的,是不能相通的,用牟宗三先生的话说,是超绝的。如何保证其实现呢?他从儒家哲学中找到了本心这个概念。按照这种观念,只有提出自然哲学或宇宙本体论哲学,才是真正的哲学,否则就不是哲学。
[3] 牟宗三:《智的直觉如何可能?》,《牟宗三新儒学论著辑要》,第347页。另方面又说,物自身就是实体概念,即道德实体与宇宙实体。
‘纯粹理性如何能是实践的以及‘道德法则何以能使吾人感兴趣这两者完全是同义语,其关键在心(兴趣、情感)之上提而为超越的本心。这种超绝心灵学的实质是使心灵超越情感,变成形而上的绝对实体,即绝对的理性实体或知体,其本质作用只是定方向,至于情感则被彻底超越了。
因此他说,纯粹理性自己就有实践力量[26]。心灵境界能够解决这些问题,但不必承认神的存在。